投标邀请函
根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42386-2299要求,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泰路(常禄大道至官莲湖大道)照明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2020-03-0004
(二)项目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泰路(常禄大道至官莲湖大道)照明采购
(三)采购预算金额:5376702.25元;其中财政资金5376702.25元。
(四)类别:货物
(五)采购内容:本货物采购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六)工期:60日历天。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 有以下相关任何一条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3. 供应商提供近期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近半年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必须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拟投灯具须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明、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灯具产品的检验报告。
5. 供应商供货的安装、测试及交付使用须满足行业管理办的相关规定: 安装、测试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项目经理、五大员、技术负责人及高级电工。其中法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具有A证;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B证;安全员需具有C证;预算员需具有造价员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可查)、劳动合同、社保卡及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7.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的承诺函;
9.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511室)。
(二)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所有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
四、招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5月 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二)时间:2020年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徐远鹏
电 话:1867219062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511室)
联 系 人:肖工 电话:027-84909599/1867293987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9845629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