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弶港农场社会事业项目监理服务第1次答疑澄清公示
关于2020年弶港农场社会事业项目监理服务答疑补充
各潜在投标单位: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详细评审”序号更正,原文“4.2监理方案得分(30分)”修改为“(二)监理方案得分(30分)”;“(二)投标人业绩(4分)”修改为“(三)投标人业绩(4分)”;“(三)奖项(6分)”修改为“(四)奖项(6分)”。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详细评审”“奖项(6分)”原文“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监理的工程获得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的说明,按照国务院简化服务要求,若有单位获奖证书为省级以上发布的电子版或者网页公示的,必须附有效查询途径,也同样按照有效证书处理。
3.其余条款不变。
招 标 人 : 江苏省弶港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