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盐城市大丰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自然学校一阶段规划设计服务项目已被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城自然学校一阶段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2.2地 点:盐城市大丰区境内
2.3服务规模:工程规模 2990㎡,服务费约230000.00元。
3、服务期:1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
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5.2招标内容: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学校配套景观区概念规划,室内功能空间设计及平面VI设计等
6、本采购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6.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6.4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2020年11月(含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7、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26日17:00时前到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部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
8、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 评标法。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rhgc.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主任 联系电话:15358283978
招标代理: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慧 联系电话:137702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