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委会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民社区居委会2023年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保洁服务
2、项目预算:约5.88万元/年
3、服务期限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服务内容:原一、二、三、四组、南边中心河沿线(南翔路以南)、新民南小区、新民二村等区域,垃圾池44座、垃圾桶10个、垃圾房5个,保洁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及其他类型垃圾清理清运保洁。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诚信守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如系自然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其委托代理人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投标。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纳,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人民路支行
帐号:497571589463
注: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1月18日15时前到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开发区招标办监督电话:0515-83601165。
七、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委会
联系地址: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13415143
⑵招标代理: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阜北村村部二楼
联系人: 王敬
联系电话:13905112300